河北大名县建立大学生村官群众满意度测评制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崔凌乾

为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和管理,切实让他们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大名县委组织部建立了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大学生村官干得好不好,让群众说了算。

一是逐村测评,力求测准。每年的3月份,以任职村为单位对大学生村官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党员人数不少于80%)和群众代表(群众代表不少于15人,可视任职村人口多少适当增加群众代表人数)。县委组织部人员和乡镇组织委员出席会议。会上,由大学生村官进行个人述职,然后发放并填写《大学生村官群众满意度测评票》。

二是扩大民主,力求测实。在填票和投票过程中实行“三个独立”,即独立思考、独立填票和独立投票。党员、群众逐人领取到《大学生村官群众满意度测评票》后,在独立写票台(室)内,根据大学生村官的现实表现和自己的意愿,无记名填写测评票,然后将填写好的测评票放入投票箱。投票结束后,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提名监票、计票人员,并经与会人员举手通过。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并公开统一计票,计票工作结束后,当众公布测评结果。

三是运用结果,鼓励激励。对大学生村官以鼓励激励和正面教育为主,不搞个人打击。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定为“好”的等次;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定为“较好”的等次;群众满意度达到65%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定为“一般”的等次;群众满意度在65%以下的大学生村官,定为“较差”的等次;对定为“较差”等次的大学生村官,进行组织谈话,并限期一年改正,连续两年评为“较差”等次的大学生村官,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