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选聘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公告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一、选聘数量

  全省选聘200名高校毕业生到海北、海南、海西、黄南、玉树、果洛等六个民族自治州的乡镇事业单位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开发(“三支一扶”)志愿服务,其中,海西州30名、海南州30名、海北州30名,黄南州40名,玉树州35名、果洛州35名。

  二、选聘对象及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计划的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我省生源在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回青人员。重点选聘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二年,服务期满自主择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由各州市地人事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到生源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可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领取,也可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qhrs.gov.cn)下载。

  资格审查在组织报名中同时进行,由各州市地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四、选聘考试

  选聘笔试和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由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各州市地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笔试考试成绩公布和面试工作均由各州市地负责。

  笔试内容为《能力素质测试》,时间为3月13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体检人选由各地根据考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聘人员经上报审批,岗前培训后,于3月底前到岗服务。

  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