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全力打造最佳投资软环境招商引资
【引言】“十一五”期间,卢龙县累计新开工千万以上工业项目133个,总投资68亿元,其中超亿元工业项目28个,逐步形成了以机械和装备制造、食品加工、轻工纺织、新能源和新材料为主的产业集群。卢龙,这个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县,正在全力打造最佳投资软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努力崛起腾飞。
省级经济开发区—— 卢龙经济开发区
燕赵都市报记者 贾俊秋 通讯员 闫建智
近年来,卢龙县竭力营造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的市场环境、良好的生活环境,亲商、重商、护商的人文环境,努力把卢龙建成服务态度最好、工作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的投资热土。
该县成立了项目联审委员会,建立项目联审制度。对重大项目实施领办制度,项目引进单位为重大项目领办部门,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为重大项目协办单位。各单位按工作职能分别指派专人负责对项目各个审批环节实行“全程领办”。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所需相关资料齐备后,凡县审批权限内的项目,4个工作日内有关手续办理完毕;需报市以上部门审批的,2个工作日上报手续办理完毕。同时,对外来投资客商及企业高管子女入托入学提供便利,享受该县居民同等待遇。
日前,卢龙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规定》,对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新型能源、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绿色化工、新型建材、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给予地价优惠、规费减免、财政扶持。地价优惠方面,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或外商投资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纳税项目,一事一议。规费减免方面,鼓励发展的产业投资项目,建设期内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收费标准的20%收取;对国家、省、市规定不能减免的,按最低标准收取。财政扶持方面,项目正式投产后两年内,年纳税额1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按企业实际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县级留成部分的30%奖励,奖励期限三年。项目正式投产后两年内,年纳税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企业实际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县级留成部分的50%奖励,奖励期限为5年。新上项目享受规费、财政等相关优惠政策。
在此基础上,卢龙县还出台了最新的《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按照项目落地后的贡献大小,对项目中介人或项目信息人实施物质奖励。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