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郎美淋:用一条腿走出精彩村官路
2007年夏天,我从吉首大学法学院毕业,找工作过程中一次又一次受挫。有一次,还遭到了一家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冷嘲:“还有很多好胳膊好腿的人找不到工作哩……”当时,我感觉眼前一片漆黑。
这时,校园里张贴出的一份招聘启示照亮了我迷茫的心扉:省里招考大学生村官。“对,回农村去,建设家乡去!”随后,我以专业笔试第一的佳绩,被宣汉县委组织部选聘到下巴乡平原村任村主任助理。
然而,村官的道路注定不会是一片坦途。“县上分了个黄毛丫头来当村官,还是个残疾人,哎!我们又得供养一个‘吃闲饭的人’。”初进村时,来自村民的非议不绝于耳。从小就看惯了白眼的我没有气馁,从进村第一天开始,拄起拐棍,走遍全村9个村民小组每户人家。
在了解到不少村民因法律意识淡薄,时有违法事件发生的情况后,就主动请缨办一所村法律夜校。我每天拄着拐棍四处奔波,筹募资金、找教室、买法律书籍,好不容易开张了,却只有八位村民来听课,而且都是村里的党员干部,村民们根本不感兴趣,有些人还冷嘲热讽:“这个大学生不是没事找事嘛。”
是一起案件,改变了大家的态度。村民王某的亲戚因抢劫财物被抓,虽然数额不大,但情节恶劣。王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我咨询,我分析了一下相关法律条款称:可能要判10年以上徒刑,王某不信,还扬言“如果你说得不对,我就砸了夜校的牌子。”结果,法院判决王某的亲戚有期徒刑12年,这让王某心服口服,逢人便说:“这年代当法盲不行,郎美淋是个行家,我服她!”这件事情以后,我趁势加大了宣传力度,吸引了200多人次参加了夜校法律知识的学习,全村犯罪率下降70%,成为远近闻名的守法村。
78岁的村民唐贵兰有两个儿子,一个是精神病患者,一个是智障,靠老人种地维持全家生计。于是,我主动与唐贵兰奶奶结成了帮扶对子,坚持每月用自己的工资给他们购买3斤菜油及其他生活用品,逢年过节还从乡里给他们买几斤肉送去。从村部到唐贵兰家的3里小路,走路不方便的我,不知摔过多少次跟头。2008年农历腊月二十九,我买了新衣服给唐奶奶送去,拄着双拐艰难行进在泥泞小路上,不慎从路面上狠狠摔到了农田里,拐杖抛出去很远。我只好向着拐杖方向用“最原始的方法”艰难爬行。拿到拐杖后,再爬回路上。看着已成为“泥人”的我,身上带着几道血口子,拿着满是稀泥的“新衣服”,唐奶奶眼里噙满泪水“埋怨”我说:“你这闺女一点不听话,叫你不要经常来看我,就是不听!”
平原村不光贫困老人多,留守儿童也不少。2008年1月,我在宿舍里办起了辅导班,义务为12名留守儿童补课。通常都是晚上“备课”,一备课就是好几个小时,有一次冻得发了烧,第二天上课时差点昏倒在“课堂”上。14岁的刘星在作文《榜样的力量》中这样写道:“每次美淋姐姐总是架着拐杖为我们补课,一讲就是几小时,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作为一名党员,一名村干部,我认为自己做的都是应该做的事,可乡亲们对此满心感激。农村的路难走,总有乡亲主动上来扶我;无论我走进哪个农家小院,乡亲们都是热情地煮上平时舍不得吃的荷包蛋;每隔几天,唐奶奶总会带着智障的儿子,修整一下从村部到她家的那条路,砍掉路上的荆棘、杂草,她说,“这样小美淋的拐杖就不会被草钩住了!”
我被村民们誉为“乡村最美舞者”,还入选了宣汉县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2009年被评为四川省自强模范。尽管当村官的时间只有2年多,尽管离村官的生活渐行渐远,但让我至今最难忘的还是那一段当村官的日子,让我对待生活、工作都更加自信。后来,我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宣汉县检察院。
我想对在岗的村官朋友们说,或许我很平凡甚至有点残疾,但蹒跚艰难的脚步至少点亮了一丝光芒,尽管微弱却足以照亮心灵。当村官,只要坚持为群众办事,即便像我一样只有一条腿,也能成为群众心目中的“乡村最美舞者”。
四川省宣汉县检察院书记员 郎美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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