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泗水县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专户

来源:济宁日报 作者:庄新明 刘军 杨永

近日,山东省泗水县决定每年由县财政拨付20万元作为大学生“村官”创业贴息资金。


  基金支持对象为2009年及以后由中央、省、市统一选聘到该县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本人要有创业项目而缺少启动资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良好,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重点扶持从事农业开发和为农服务的创业项目,须由其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创业基金支持采取贷款贴息形式。对2万元内的贷款(正常期限内)进行全额贴息扶持,逾期贷款不予贴息,贴息扶持不超过2年。放贷总规模不超过县邮政储蓄银行专项贷款额度的80%。


  该县将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管理办公室,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专户,基金严格按照“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县纪委将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创业效果及创业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