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要求做好09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续聘工作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顾荣
    市委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09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续聘工作。续聘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到2012年6月15日结束。

  今年9月,我市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将满,为进一步发挥这批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引导支持他们继续为我市农村和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贡献力量,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精神,我市拟对符合条件的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续聘。

  此次续聘对象为年度考核两次得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且目前在岗、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2009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续聘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到2012年6月15日结束。凡续聘的大学生村官都要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统一为2012年9月。

  市委组织部要求,要认真做好摸底考核,及时了解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态。严格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对长期不在岗、群众不认可、考核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解聘,不得续聘。要积极做好思想工作,区县委组织部部长、镇街党委书记要与聘用期满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谈话,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找准定位,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对没有续聘意向的大学生村官要及时与他们解除合同,并为他们做好推荐和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要及时落实各项待遇,对在岗大学生村官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齐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确保各类补贴、各项待遇落实到位,促进大学生村官队伍整体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