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凤县十条规定从严规范管理大学生村官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刘春荣 赵满平
     为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近日丹凤县制定出台了《丹凤县从严规范管理大学生村官十条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大学生村官管理使用。

  该《规定》明确指出大学生村官实行“县委组织部牵头,镇办党委直接管理,村级党组织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镇办党委书记是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包抓联系领导和村级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严禁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借调拉用大学生村官,不得随意安排大学生村官从事与所在村(社区)无关的工作;强化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制度,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制度,实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量化积分考核;连续旷工10天或年累计旷工20天以上的,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群众满意度低于60%的,应考核为基本称职,因违纪受到处分的比照公务管理制度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评优、使用、续聘等直接挂钩;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关爱、权益保障,实行帮带机制,每名大学生村官由1名镇办领导和1名村干部联系培养;推行谈心谈话制度,包抓联系领导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党委书记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和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健全保障机制,组织部门按月足额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健全和落实大学生村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官担任“两委”职务兼职兼酬和优秀大学生村官奖励制度。对于该规定的实施执行力度,县委组织部门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电话抽查和明察暗访。

  2008年以来,丹凤县先后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共148人,现在岗55人,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自主创业等分流93人。在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过程中,该县组织部门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落实待遇、关心关爱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极大地激发了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热情,先后涌现出了叶瑜等一批优秀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