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回应未向大学生村官收取过档案保管费

来源:山西农民报 作者:佚名
 

我是广灵县大学生村官,想问一下县里今年向我们村官收取档案管理费,每年120元,以前的都补上,可是以前考取公务员和解聘合同人员就没有交过,现在让我们一次性补清,我咨询过别的地方的大学生村官,就没有这项收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广灵县读者

广灵县读者:


据广灵县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解释:《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 (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中指出:大学生村官的 “人事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按照此精神,该中心对大学生村官的人事档案一直实行免费人事代理,从未收取任大学生村官期间的档案管理费。


按照有关规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学生档案由各级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保管,并收取保管费。广灵县从2002年起开始收取学生档案保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收费依据为:晋价费字[2002]71号文件,收费开据《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所收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大学毕业生在被聘任为村官期间的人事档案管理属免费代理范围,但大学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至被聘任为村官之前这段时间的档案管理不属于免费代理范围,应按未就业毕业生的学生档案对待,由相应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按月计算。此类人员应自觉交纳学生档案保管费,未曾交纳学生档案保管费者,均应按规定标准予以补交。


因此,广灵县人才交流中心从未收取过大学生村官的档案管理费,所收取的是国家规定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学生档案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