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卸任“村官”有了就业“定心丸”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李川

天津市首批选聘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已经聘任期满。两年来,大学生“村官”勤奋学习、立志基层、扎根群众、出色工作,受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欢迎和肯定。市委组织部和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引导聘任期满大学生“村官”实现有序流动。


  旨在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造就经过基层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市委高度重视,对做好选聘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与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加强协调、紧密配合、扎实推动、组织落实,先后制定出台了做好选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工作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和落实,确保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同时,广泛开展了争做政治素质好、履行职责好、群众反映好、遵守纪律好的“四好”优秀大学生“村官”活动,表彰了15名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进一步激励全市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各区县、乡镇党委坚持真心爱护、真情关怀,妥善安排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建立健全区县、乡镇、村三级教育管理网络和乡镇党务副书记、组织委员、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联系帮带1名大学生“村官”的“3+1”帮带制度,切实加强岗位履职和实绩考核,认真做好跟踪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成长,让他们有事干、干成事,确保了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为做好首批聘任期满大学生“村官”的有序流动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留村续聘任职、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和选调生招考、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继续学习深造、扶持自主创业和引导另行择业等七条政策措施,引导大学生“村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现实可能,理性选择流动发展方向,各展所长、各得其所。据了解,首批聘任期满大学生“村官”经过双向选择、公开竞争、择优选拔、自主择业,全部实现了合理流动。其中留村续聘任职的13名,占12%;考录为选调生的24名,占22%;考录为公务员的15名,占14%;被事业单位录用的49名,占45%。对其余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和继续求学深造的聘任期满大学生“村官”,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也都尽可能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