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公积金制度惠及我市大学生村官

来源:龙泉新闻网 作者:兰玲 通讯员 黄昀

近日,市委组织部决定对在我市所有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利好举措为全市大学生村官提高工作生活待遇送上了一场“及时雨”,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据悉,我市全体目前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都可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参加对象本人缴纳80元/月,各乡镇(街道)按同比例相应补贴80元/月。执行时间从2010年1月开始,同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专人负责,于8月30日之前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分中心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确保我市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