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临海人才官方网站(www.lhrc.com.cn)(以下简称“临海人才网”)。
 
  2、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hhrss.gov.cn/sy/index.jhtml
 
  3、临海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网;(http://yggc.lhjw.gov.cn/ygzp/class/?47.html)(以下简称“临海阳光招聘网”)
 
  4.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其中,临海人才网和临海阳光招聘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网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义务。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2、临海范围。指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5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 和临海生源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部分岗位放宽户籍范围,具有相应户籍范围内常住户口的人员和相应户籍范围内生源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面向我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除外)。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部分面向我市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选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过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选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5月16日8时—2015年5月19日24时。
 
  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tzks.net(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系统登陆后查询报名不足1:5比例的岗位,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5月20日9时—5月22日24时。
 
  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5年5月23日8时—5月24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9时—5月25日24时。
 
  4、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络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报名诚信承诺”,并保管好《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5、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5月24日0时-5月27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支付功能)的,均可通过网银支付。本人没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的,可由他人代其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其中卫生系统卫技岗位招聘计划1-3人的岗位为2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上的岗位为1.5倍;广播电视台的播音和摄像岗位为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5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到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柏叶西路928号三楼317室)进行现场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6月10日—6月13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卫技岗位仅采用笔试的方式)。各岗位笔试科目及分数比例、面试形式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详见《2015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题型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题型;《专业知识》科目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详见附件1)。各科目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对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对象。
 
  只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临海市广播电视台的播音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现场播音主持)的方式,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
 
  临海市广播电视台的电视节目制作和摄像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现场节目制作)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然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临海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的讲解员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讲解)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6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然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
 
  临海市教育系统的足球教练、汽修专业教师、实习指导师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对象。
 
  临海市教育局下属临海市特殊教育中心的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模拟上课对象。
 
  上述笔试综合成绩组成比例和各岗位的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卫生系统的卫技岗位均不进行面试。
 
  3、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资格复审确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并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市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周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或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卫生系统的卫技岗位,按专业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测试》×1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须在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开始2天前完毕。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个人网上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4、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仅采用或增加技能测试或模拟上课的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结构化面试前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各项的分值比例详见附件1。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临海市广播电视台的播音岗位总成绩=(《新闻、播音专业知识》×70%+《职业能力测试》×30%)×50%+技能测试(现场播音主持)×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临海市广播电视台的电视节目制作和摄像岗位总成绩=(相关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测试》×30%)×50%+技能测试(现场节目制作)×30%+结构化面试×2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临海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的讲解员岗位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职业能力测试》×50%)×50%+技能测试(讲解)×30%+结构化面试×2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教育系统的足球教练、汽修专业教师、实习指导师岗位总成绩=(相关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测试》×30%)×30% +技能测试×50%+结构化面试×20%。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5、临海市教育局下属临海市特殊教育中心的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特殊教育专业知识》×70%+《职业能力测试》×30%)×50%+模拟上课×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6、市广播电视台的记者岗位,市科技局下属市技术创新促进中心的科技管理岗位,市文广新局下属文化馆的器乐岗位,市气象局下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气象防灾服务岗位,教育系统的校医岗位、小学语文教师,市卫生进修学校的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关专业笔试成绩×70%+《职业能力测试》×30%)×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7、其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2)×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8、卫生系统卫技岗位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90%+《职业能力测试》×10%,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卫生系统卫技岗位,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笔试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均相同而出现入围人数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卫生局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卫生系统卫技岗位只允许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和临海阳光招聘网公示7天(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需要择岗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内进行择岗工作,由于体检或考察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录)用手续。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201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其中卫生系统卫技岗位只允许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6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
 
  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79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的指1984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2015年5月16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5年5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15年5月1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中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设定。各岗位可报专业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按照《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考:①达到用人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其中新录用的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②取得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8、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 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10、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1、被教育系统教师(指导师)岗位聘(录)用的人员,需在聘(录)用后两学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给予解聘处理。
 
  被卫生系统各岗位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在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12、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3、各个岗位招聘有关信息、报名手续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有关报名系统本身技术咨询请与台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511092。
 
  1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0576-85288978。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