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市严格管理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

来源:滁州日报 作者:祖爱柯
    日前,我市出台加强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意见,实行“四个严格”,切实抓好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

  严格在村制度。认真落实选派干部“六抓”要求(即抓选派干部吃住在村、抓主持工作、抓工作出勤率、抓请销假、抓安全、抓选派干部工作情况双月报),并进行定期检查。严格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制度,到村任职一年内,各部门不得借用;满一年后,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的,可有计划地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上挂锻炼名单须报市选聘办备案。

  严格安全制度。要落实“六要六不要”安全工作制度,经常对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乡镇党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严格查岗制度。坚持每周用固定电话对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选派干部无故脱岗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一个月无故脱岗3次以上或一次无故脱岗3天以上的,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和当月生活补助。大学生村官脱岗、擅自离职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一律予以解聘。

  严格管理责任。县乡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对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指导,经常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能够在村工作、发挥作用。要积极宣传优秀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不断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祖爱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