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精心做好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
中央和省委关于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发出后,安徽省宁国市高度重视,在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委关于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选聘村确定、选聘生生活待遇测算等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充分借鉴近年来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成功经验,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做好选聘生的安置工作,并超前谋划制定选聘生培养、管理和使用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选聘生安得住、沉得下、干得好。
实行人性化安置,确保“安得住”
将选聘生全部安排在第三批选派村。在具体安置上,统筹考虑大学生特长、选派村实际需要、选聘生家庭住址以及个人意愿等多个方面,遵循“因村选人,因人定村”的原则,如:对警官学校毕业的大学生,安排在矛盾比较复杂的村;对农口专业的选聘生,安排在种养殖专业村等,实现了大学生村干部的志愿意向、专长与各村实际需要三者的有机结合。同时,从选聘生工作、生活、学习实际出发,由市委组织部拿出专门资金为选聘生统一购置了床上用品、台灯、电扇、水瓶、脸盆等17项学习、生活用品,并要求选聘生所在乡镇要为选聘生妥善安排好住处,购买床、桌、书橱等必需品,有条件的,还要为选聘生安装有线电视和电脑宽带。为确保选聘生的人生安全,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乡镇必须将选聘生安排在政府大院内,与机关干部同吃、同住。市委组织部还专门组织人员逐村对选聘生吃、住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全市7名选聘生的住处已经得到妥善安排,17项生活用品已全部发放到位。
细化职责任务,明确“干什么”
把选聘生的职责任务细化分解为专项职责任务和公共职责任务两个方面。专项职责任务是指所担任职务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中是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重点配合做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是非党同志的,担任村主任助理,重点是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规民约》,配合做好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公共职责是指选聘生除履行专项职责外,还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矛盾纠纷调处、计划生育、村级各项软件资料整理规范等其它中心工作,努力在农村基层实践中磨练自己,增长才干,把自己培养成为农村基层一线的方针政策宣传员、科学技术推广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经济发展指导员以及文明新风引领员,成为农村工作的“多面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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