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选聘大学生村官1233名每月补贴1200
其中:福州市190名,厦门市50名,漳州市150名,泉州市185名,莆田市90名,三明市140名,南平市135名,龙岩市140名,宁德市138名,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5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福建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相片。
表格填写后,及时网络提交,同时下载打印三份及各粘贴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报送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省内院校的报名者,还须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送交1张近期免冠1寸相片(用于制作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20日下午2:00—3:30;笔试采取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各设区市分设考场(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选挂靠在福州市参加笔试)的办法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在确定的笔试合格线上,按选拔计划数1:2和男女生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研究提出考核人选名单,经商定后,于2011年4月5日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
据了解,大学生村官到任后,每人给予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1200元,以后视情适当调整提高,有条件的地方,还可自行适当增加补贴数额,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列支,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由各级财政承担。
对解除聘任合同者,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费。若签订聘任合同6个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全额安置费,7至12个月内提出辞职或被取消资格的,应退还50%安置费。
- 2010年福建省选调生、选聘生名额分配表 (2009-11-21)
- 2010年福建省选调生、选聘生接收计划表 点击下载 (2009-11-21)
- 厦门市2010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期满合格转为选调生 (2009-11-21)
- 福建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服务期满的志愿者也可报考 (2009-11-24)
- 2010年福建省新增选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 (2010-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