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创业的现实困境与对策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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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开始,我国连续4年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和社区任职,目前,共有20余万名大学生“村官”投身新农村建设。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的出路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除了继续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另行择业、学习深造等“传统”的再就业途径之外,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这样既可以使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又能留得住,从而逐步建立起大学毕业生真正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综观当前大学生“村官”创业的现状,依然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其一,创业扶持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有待规范。虽然部分地区已颁布了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优惠政策,但很多优惠政策仍只停留在政策层面。原因是相关部门缺乏对扶持政策的宣传,导致政策信息传递不对称,执行与落实途径不畅通,致使很多大学生“村官”创业者不清楚如何获得优惠政策,不知道扶持政策的申请程序、办理部门。
其二,相关配套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从各地对创业政策的实际执行实际情况来看,相应配套措施的出台滞后。比如,大学生“村官”常常面临农村基层工作占用大量时间与创业所需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不足的矛盾。但在创业援助政策中,虽然允许大学生“村官”占用一定工作时间用于创业,但没有明确的可操作的规定,致使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仍然缺乏政策保证。
其三,创业者自身创业技能亟待提高。由于受专业、经历等方面的制约,大学生“村官”有知识缺创业技能、有热情缺创业经验的现象较为普遍。存在专业限制明显、工作经历单一、创业知识局限等现实困境。
其四,缺乏合适的创业项目。许多大学生“村官”有创业的美好愿望,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找准一个符合农村实际和大学生“村官”自身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创业项目较为困难。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和社区的工作条件、环境与资源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找到合适的创业项目,加之农村基层的信息来源渠道狭窄,对外界创业信息、创业项目等了解十分有限。
其五,基层创业环境有待改善。一部分基层党委政府担心大学生“村官”创业失败,要镇村“埋单”,在引导帮扶工作中放不开手脚;有些基层干部群众认为大学生“村官”工资由财政拨款,再对他们进行创业扶持,会引起一些人特别是失业大学生的不满;大学生“村官”的父母、亲友等由于受传统就业观念的束缚,也不希望他们长期留在农村。
具体的对策建议有:
第一,简化项目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落实税收优惠。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办理大学生“村官”创业涉及的各项手续,联合工商、税务、银行、教育、劳动保障、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简化审批手续,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开通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绿色通道。可采用适当降低创业项目注册资本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的办法,降低大学生“村官”创业的门槛;在税收方面,可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在2至3年内进行税收减免或全额退税,以减轻大学生“村官”创业初期的负担。
第二,健全创业服务配套体系。梳理已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细化具体操作办法。如大学生“村官”创办的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致富有较强带动效应的项目,允许其在任期内占用一半工作时间用于创业,其他类型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允许占用1/3以内工作时间用于创业,以满足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时间和精力所需。
第三,开展创业培训,注重创业能力的培养。要探索推行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特别是加强创业技能与创业风险意识培训。同时,免费提供创业风险预警信息,提升规避风险的能力。加强创业政策培训,就创业实践中涉及到的金融、税务、环保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政策进行分析宣教;加强创业管理培训,对税务政策、小额贷款如何申请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解读;加强创业导向培训,邀请农业专家讲解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庄园农业、立体农业等现代农业的前景与途径。
第四,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向大学生“村官”推介创业项目。创业项目的选择是大学生“村官”创业的短板。大学生“村官”创业应该围绕自身专业优势选项目,围绕任职村(社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选项目,围绕市场选项目,鼓励其发挥自身优势带动农村产业升级,在创业的同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如在农业资源丰富、传统农业比重大的地区,有一定涉农技能的大学生“村官”可以选择一些具有较强引领和带动效应的种养殖项目,发展现代农业;对当地块状经济比较明显、市场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可以引导大学生“村官”合资创办实体企业;对大学生“村官”自选的创业项目,要从农林、经贸、科技等相关部门抽调一批专业人士组成项目论证组,对其申报的创业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第五,整合优质资源,形成大学生“村官”创业合力。要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充分利用省市相关项目扶持政策,积极与税务、农林、水利等部门协调,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物资、技术向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倾斜。整合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智囊型”力量与资源,组建大学生“村官”创业服务团,加强对创业的技术指导、咨询与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等等。
第六,营造良好创业氛围,促进大学生“村官”创业可持续发展。要加强政策宣传,注重宣传大学生“村官”创业典型和创业事迹,激发大学生“村官”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认同感。同时,在规避创业风险方面,要避免因任职期满人员流动而影响创业项目发展,鼓励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创业者继续创业,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年内逐步实现创业项目的社会化,让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发挥更大、更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使大学生“村官”创业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原载光明日报 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当代发展课题组 执笔人:谢志远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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