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及考试公告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东莞市委组织部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决定,2011年在全市范围内选聘1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全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00名(详见《各镇街选聘人数及咨询电话》)。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东莞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要求选聘对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户籍所在镇街的选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5日至7日。

    (二)报名地点: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镇街组织人事办。

    (三)报名要求:参加选聘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3张。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内容和方式。笔试全市统一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能力。

    2、考试时间。全市统一于8月27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进行笔试。

    3、考试地点。以镇街为单位分别设立笔试考场,具体地点由各镇街另行通知。

    根据应试人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镇街应选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试题及组织工作由各镇街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应选聘职位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办法进行,具体由各镇街组织实施。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六、办理录用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属非公务员身份,一般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选聘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由镇街组织人事办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村(社区)党组织同意的,可继续聘任。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2836791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11年7月30日 

附件: 

各镇街选聘人数及咨询电话 

 

镇街

选聘人数

咨询电话

镇街

选聘人数

咨询电话

虎  门

10

85511756

寮  步

5

83321405

东  城

6

22331611

大岭山

3

83351324

万  江

5

22271770

大  朗

4

83117403

南  城

5

22412881

樟木头

3

87711801

中  堂

13

88811016

塘  厦

3

87726866

望牛墩

5

88851003

常  平

8

83331256

道  滘

3

81332392

桥  头

3

83451319

厚  街

6

85581061

横  沥

4

83722800

沙  田

3

88861002

石  排

5

86651637

长  安

3

85335393

茶  山

3

8664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