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揭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及考试公告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级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条件和人数
选聘对象为揭阳市生源的本科学历(非全日制本科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至2年的大学生、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这次选聘人数为194名。
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热爱农村工作,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备一定农村工作的知识和能力;身体健康。
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每个服务期限2年,原则上必须服务二个期限(4周年),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二、报名办法及笔试时间
1、报名地点: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笔试范围:行政职能测试知识
农村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
4、笔试时间:8月28日下午3:00—5:00。
5、笔试地点: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通知。
6、报名要求:原则上报名者应是本市本科学历(非全日制本科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按照公布的选聘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已办理人事代理的,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证明)、户口薄(毕业生户口转寄存院校的,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入学前的户口证明)、高校毕业证书及院校就业推荐表,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各县(市、区)报名点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户口薄(毕业生户口转寄存院校的,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入学前的户口证明)和高校毕业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本科生,除提供上述证件外,只需提供全日制大专的就业报到证。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由于大南山侨区的考生资源有限,因此,大南山侨区3名选聘对象将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招考。考生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的大学生村官职位,也可以报考大南山侨区的大学生村官职位。
三、资格审查和选派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派程序如下:
1、报名、资格验证。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验证。
2、笔试、面试及审查。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等额入围人选,然后对入围人选进行考核。面试主要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如发现入围人选确实有不能胜任选聘的情况,取消其选聘资格,不再递补。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档案),审查通过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为选聘对象。
3、公示选聘结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组织人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签订协议、派遣。对已确定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协议书,并行文派遣到各乡镇(街道),再由各乡镇(街道)分派到各村。
四、任职待遇及保障措施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在村任职期间,人事关系挂靠镇农业站。
2、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1年后,因工作需要,可在乡镇(街道)内各村调动。任职满4周年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往其他事业单位。
3、在村任职期间享受县(市、区)财政全额拨款的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4、在村任职期间,可按意愿参加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和各种升学考试,并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在村任职2年后的3年内参加揭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市、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被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7、符合省规定选聘条件的,优先考虑纳入今后每年省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范围,必要时可通过再组织考试,经报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确定为省选聘对象,并重新签订选聘协议书。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内容可查阅揭阳市组织人事网及各县(市、区)组织人事网。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