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昌县健全制度强化大学生“村官”管理

来源:金昌日报 作者:谢景鹏
    为了让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近日,永昌县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以制度建设强化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工作。

  据了解,该县首先建立起岗位教育培训制度。将大学生“村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乡(镇)、村基层干部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要求每年举办3期以上大学生“村官”专题教育培训班,。并建立“村官”教育培训档案,定期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同时有计划的组织“村官”到外地或本县的先进村进行短期考察交流学习。

  其次,建立三级管理帮带联系制度,明确县、乡、村三级管理职责。组织部负责“村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乡镇联系领导帮助指导“村官”制定工作计划,传授工作方法,村两委具体负责“村官”了解社情民意、干事创业。要求乡镇党委挑选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乡镇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大学生“村官”,定期不定期的了解他们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该县还建立日常考勤制度和岗位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严格按照《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日常考勤。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必须驻村服务,每人每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在该县制订下发的《永昌县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县上明确了“村官”三年任期工作职责、任务及实施进度。凡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参与县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评先选优活动,也可探索通过“公推直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的,列入乡镇重点培养对象,积极探索推荐“村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工作机制;凡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者,按规定坚决予以解聘。

  目前,全县10名大学生“村官”工作热情高涨,均能积极主动融入农村工作和生活,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有力地推动了任职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所在乡镇和任职村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谢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