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分数线确定

来源:西部商报 作者:李彦琴

    昨日,甘肃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各市州录取分数线正式确定,经过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后的报考者将于8月8日~10日到工作志愿地市州委组织部报到。据悉,选聘上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到10项政策待遇。其中,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将由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1.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应届考生7月27日起资格复审

  据了解,今年我省共选聘14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目前,考试成绩已通过电话查询方式进行公布,各市州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昨日正式公布。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应届考生可在7月27日~28日由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择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省委组织部招待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选聘。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往届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并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考生于8月8日~10日到工作志愿地市州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本人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择业通知书》等证件原件。

  各市州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

  市州 分数线

  兰州市 105分

  嘉峪关市 96分

  金昌市 106分

  酒泉市 102分

  张掖市 98分

  武威市 95分

  白银市 107分

  天水市 110分

  平凉市 106分

  庆阳市 106分

  定西市 102分

  陇南市 96分

  甘南州 59分

  临夏州 92分

  到村任职可享10项政策待遇

  经过各项选拔环节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可以享受10项政策待遇。其中,不但可以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还将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村任职期间,将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同时,在村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为偿还。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组织的公务员招考。在村任职满2年、聘用期满3年内且考核称职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可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而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将优先招聘到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期满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户口可留在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在任职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