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坚持选聘原则选准选好大学生村官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蒙卉江

    我市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从6月1日开始接受考生报名,截止9月14日选聘工作结束,共选聘83名大学生村官。选聘过程中,我市把中央、自治区的战略决策和崇左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把握原则,扎实推进,达到党组织满意、大学生满意的效果。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我市从2008年开始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2011年我市根据《广西2011年面向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制定了《崇左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细则》,着重把握好“三个优先”的选聘原则,即:在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优先,且兼顾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不低于80%、男性不低于50%的的指导性计划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对象。具体选聘的方法如下:首先,优先选聘符合“党员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优先”三个条件的人员;其次,优先选聘符合“党员优先、回原籍优先”两个条件的人员;第三,录用完以上人员后,如果人数还达不到自治区下达新增选聘名额80人的,看党员比例是否达到80%,如果已达到,就重点考虑回原籍(含在崇左服务的志愿者)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聘;第四,面试成绩排在前20名的优先选聘;第五,拟选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均在60分以上。通过规范选聘办法,大学生们反应普遍比较满意。如在7月26日下午面试结束后,我们收到考生许兆强发来短信称,自已是大新县福隆乡欧阳村人,村委会主任知道他报考村官后很高兴,希望他能够回本村为乡亲们服务,他自己也有心回家乡干事创业。经查,许兆强面试成绩为68.3分,中共预备党员, 符合《崇左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细则》中的选聘条件,在经过严格考察、公示等环节后,我们把许兆强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并把他安排在自己所在的福隆乡欧阳村,实现了他回原籍工作的愿望。

    9月中旬,全市83(含往年缺额补充3名)名新聘用大学生村官全部与聘用县(市、区)签定聘用协议,并奔赴新的工作岗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为村级组织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蒙卉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