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峨县规范落实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
近年来,广西天峨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河池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天峨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做好大学生村官管理服务工作,激发大学生村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情,为实现“一城、两县、三乡、四基地”建设工作奉献青春力量。
建立“四项制度”,规范管理大学生村官。天峨县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大学生村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在村、生活在村、成长在村、贡献在村”的总体目标,建立“四项制度”,严格管理和使用大学生村官。一是建立培训制度。在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上任前,举办新任大学生村官培训班,每年集中培训大学生村官5期以上。二是建立汇报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每季度写工作总结和思想汇报,定期召开大学生村官汇报会,并通大学生村官QQ群及公共电子邮箱,加强联系、共享信息,促进交流,统一思想,共同进步。三是建立督查制度。采取“不定时入村督查”、“定期例会检查”和“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对大学生村官的在岗工作情况、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其全力做好乡村两级的“联络员”和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执行员”。四是建立考核制度。参照公务员考核方式,制定了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对大学生村官考核定档,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由乡党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按照法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通过考核奖惩,进一步增强了大学生村官的责任意识。自2009年以来,天峨县接收的17名大学生村官都按照上级的要求,选聘到村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主任助理等职务,并且将他们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发展的主力军作用。
落实大学生村官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天峨县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大学生村官的待遇要求落实大学生村官各种待遇。一是参照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三险一金”,使大学生村官生活、医疗有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一次性安置费,凡试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每人给予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自2009年以来,接收的17名大学生村官的一次性安置费已经全部发放到位,累计发放金额34000元;三是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的月工资比我县同期同类新录用公务员工资高出两个档次,目前,在全县大学生村官中,研究生的学历月工资达2188元,本科学历的月工资达2160元;四是积极协助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申请国家代偿就读大学期间的助学贷款。五是对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进行人文关怀,妥善解决好大大学生村官的住房、生活及工作等问题,明确党委成员、挂村干部及村党支部对其进行“传、帮、带”,切实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于基层工作。
培养提升,关心大学生村官成长。根据中组部提出的大学生村官“五条出路”政策,引导他们积极创业,并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荐政治思想表现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官参加公推公选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招录考试,为大学生村官搭建良好的发展平台。目前,天峨县共有1名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公选到乡镇担任团委书记,1人考入公务员队伍,5人考入事业单位,1人考入企业单位,进一步增强了大学生村官“干好有希望”意识。(韦选勇 刘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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