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08年将选聘629名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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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我省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连续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根据中央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安排部署。

    今年选聘名额为629名,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2年以内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或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与和系(含校属学院)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社

    会实践先进个人”也可选聘。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到农村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大学

    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照选聘计划的一定比例单独进行选聘。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任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10项待遇和保障政策,如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加养老社会保险,报考本省机关公务员笔试总成绩最高可加10分,具备条件的可选拔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等。同时明确,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抓好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教育培训,使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尽快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尽快提高能力素质,尽快进入工作角色。要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管理考核机制、激励退出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所能,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要认真落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相关保障政策,妥善安排他们工作、生活和学习,为他们在农村更好地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选聘工作将于7月开始报名,9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