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连续5年选聘大学生任村官 在待遇方面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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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开始,贵州省将连续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选聘计划,选聘对象、职位、条件、程序、待遇和保障政策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实施方案》,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普通高校(含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统招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2年以内的本科生、研究生。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免收报名费。有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开展资格初审、笔试人员确定、笔试、体检、资格复审,最后确定考察对象,在上报后公示签订聘用协议。
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待遇和保障方面,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同时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办理养老社会保险和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此外,《实施方案》对任职人员大学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偿还、工作期满后自主创业报考选调生、公务员、高校以及被正式录用(聘用)、工龄计算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都做了明确。详情可查看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gzr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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