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县规范程序保证大学生村官合理流动

2011-08-11 08:38:58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石莹 点击:

    唐县现有大学生村官28名,按照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要求, 2008年度大学生村官三年任期将满,需要谋划出路、重新选择去留。唐县进一步规范选聘、解聘、续聘程序,真正让大学生村官“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一要注重选聘质量。将重心从选聘扩大队伍转到加强管理和培养使用,唐县着力在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培养使用、作用发挥和有序流动上下功夫。建立以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同时联系帮带1名大学生“村官”的“5+1”帮带培养机制;建立了岗前培训、适应性培训等培训制度。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专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村民自治、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技服务等相关知识培训,使大学生“村官”初步掌握基本农村工作方法,帮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创造条件,发挥大学生村官自身优势,在技术学习传播、管理远程设备、带领群众创业致富上显成效。

  二要完善解聘条件。对大学生村官采取平时督查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岗位目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由村负责,对平时表现进行记录考核,利用村干部届中考察等时机,不定期开展述职、评议,其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是否解聘的重要依据之一。此外,对工作实绩不明显、工作能力差、对村发展起消极作用的、群众一致不认可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考察确认,予以解聘。对年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含两年)结果不称职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甚至解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经考试选聘为公务员或选调生的,大学生选聘合同自动终止。我县现有大学生村官28名,今年,共有3名大学生村官考入公务员队伍, 1名大学生村官考取了省选调生,其中2008年大学生村官两名,2009年大学生村官一名,2010年大学生村官一名。

  三是规范续聘制度。把个别座谈和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大学生村官能否续聘的重要依据。通过个别座谈了解大学生村官本人意向,在村工作三年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可以续聘。对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考核结果不称职的,不以续聘。有续聘意向的,在聘期考核结束后,大学生村官应向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提交书面续聘申请。确定续聘对象后,经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续聘协议。(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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