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来源:开封日报 作者:尚新民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推动全民创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我市按照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0年至2012年,将引领16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其中,2010年不少于300人,2011年不少于500人,2012年不少于800人。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我市将围绕以下方面展开工作。


  一、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探索创业培训机构与高校合作模式,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入校园开展创业培训,培育认定一批创业实践训练基地,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实训)或演练,帮助创业者积累创业实践经验。


  二、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政策扶持。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业,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人员等准入条件,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应届及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登记求职的应届及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将大学生创业见习纳入就业见习总盘子,并实行统筹管理,探索大学生创业见习的财政补贴和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


  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引导活动,组织创业成功人士与创业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创业大学生俱乐部、创业大学生联谊会等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业交流平台。


  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建设完善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并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