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获嘉事业单位考试大学生村官加分有点乱
事业单位招考加分有加2分、有加3分
也有“不吭声的”,还有明确表示不加分的
昨天,获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大学生村官”加分变更,引起了众多考生的强烈关注,对我省部分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加分现象提出了许多质疑,认为“有点乱,加分不统一”。
【回应】此加分非“彼加分”
近日,获嘉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7月22日的招考公告中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3天后又补充说明更改为加“10分”。
获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加10分的依据是“豫组通(2009)24号文件”。该文件第19条规定:在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
而据了解,201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出台的《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简称人社部 (2010)52号文】明确规定:“今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获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解释说,他们更改大学生村官加分,有文件依据。至于有关文件取消加分,那是针对“公务员考试”的,不包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声音】参试学生观点对立
昨天,东方今报《加分政策变更 获嘉事业单位招考引风波》的报道见报后,在众多考生中间引起了很大反响。
一部分考生认为,他们是大学生村官,当初响应号召,去基层锻炼,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考试加分”的政策。现在不加分,或者加分加不够,属于“不执行政策”,是“不作为”。
但是也有一部分考生认为,他们大学毕业后,参加了众多的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深知其中“0.1分就能决定命运,别说是10分了。”
“事业单位考试在很大程度上是参考公务员考试的。人社部 (2010)52号文,既然已经取消加分,改为定向录考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也应该做相应的修改。”考生小王说,普通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参加同一职位的考录,肯定处于劣势,有违公平精神。“国家出台政策,拿出一定岗位,向这些大学生村官定向录考,就解决了这种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新闻链接】
全省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不一
昨日通过查阅我省十几个省辖市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况,东方今报记者发现各地在执行大学生村官是否加分、加多少分的政策上,差异很大。
据不完全统计,在已经公布过的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中,郑州、新乡、许昌、信阳、驻马店等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学生村官加5分,焦作市解放区、南阳西峡县、三门峡市渑池县等县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学生村官加10分。
其中,《周口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规定,“笔试成绩加2分”;《2010年沁阳市公开招聘1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加3分
另外,在2011年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漯河市、开封市、开封新区、洛阳西工区、三门峡市湖滨区、商丘永城市、济源市、安阳滑县等县市的考试简章中,没有提到“加分”问题。
尤其让人注意的是,《2011年新乡封丘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明确规定:由于这次不是定向招聘,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部门的通知,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 “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再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东方今报记者 何中有 王亚南 实习生 翟丽娜 高学阳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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