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打官司
大学毕业后,经招录考试,侯国贤满腔热情地来到龙湖镇荆垌村担任村主任助理,他决定用自己的勤劳与智慧在荆垌村这片热土上实现其人生价值。
到村里工作一段时间后,侯国贤给村两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坚定、自信,他有主见、能干事,他心地善良、热情大方。”很快地侯国贤融入了荆垌村这个大集体,办事能力和工作态度也得到群众的肯定,荆垌村干部群众的热情使他安下心来,把这里当作他的第二个家。
9月的一天,村委会接到一份新郑市人民法院传单,是一桩与新郑网通公司的纠纷案。村委会主任找到侯国贤,希望他能接手这个案子,侯国贤二话没说,接过传单,开始着手搜集有关证据。他先去龙湖镇人民法庭了解事件缘由,得知网通公司追缴远程教育2005年10月至2006年12月上网费1400元,滞纳金1462.71元,共计2862.71元。他心存疑问,村委会并没有电脑上网,怎么可能欠费呢?于是他多次打电话咨询远程教育收费问题,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的答复都是不收费的,可以拿村里每月缴纳的话费清单作证据来反驳网通公司。此时,侯国贤听说网通公司已聘请了律师,且证据十分充足。在困难时刻,他咬紧牙关不气馁,经过几天努力,终于找齐了近半年来荆垌村村委绑定电话缴费发票。
正当他高兴这个案件将被自己轻松就搞定时,事情进展并不如他愿。村支部书记告诉他,法庭转告说不是远程教育宽带收费的问题,而是上网宽带费用纠纷。侯国贤纳闷,我来村里这么久了也没见村委有上网的宽带啊。书记解释道,村里以前确实开通过宽带,当时是作为我市远程教育精品站点,开通了DVD宽带和上网宽带,但是村两委成员都不会用,不到一个月电脑坏了,此后一直没用过。侯国贤于是阅读了大量法律书籍,找一些有利证据准备应诉。通过学习,侯国贤了解到,村委会作为消费者,有权及时知道欠费情况,此事已过去了近两年,网通公司才通知村委会,网通公司存在过错责任。
10月13日是开庭的日子,侯国贤早早地来到市人民法院,在法院门口正好遇到网通公司的经理和律师一行,侯国贤主动微笑迎上去和对方打招呼,对方看到他年纪轻轻,口气很硬:“你们一定要付清上网费和滞纳金。”侯国贤却信心十足的说:“还是等法院判决再下结论吧。”在法庭上,侯国贤据理力争,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对方最终同意调解,网通公司经理主动说滞纳金可以免收但欠费必须还,侯国贤还是不同意,经过几番讨价还价最后把欠费压到了400元,并由网通公司承担诉讼费用,事后网通公司经理和律师佩服的举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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