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大学生村官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意见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郑组〔2011〕43号

  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大学生村干部聘用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年,我市开始集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目前三年聘用期已满。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郑办〔2008〕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聘用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聘用期满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对象 考核时间安排为2011年10月下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考核对象为2008年我市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8年全市统一选聘、目前在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聘用期满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基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聘用期满共确定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每人每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法定节假日除外),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干部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观念强。在村任职期间,能够模范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解放,勇于创新,团结同志,忠于职守,廉洁勤政。

  2、工作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超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以及临时性中心任务,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处于所在乡镇(街道)前列,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3、带富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经营管理才能,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集体经济上成绩突出。

  4、团结意识强。注重维护班子团结,大局观念强,善于同班子成员协调配合,作用发挥好。

  5、群众观念强。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任职村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不履行请销假制度,一年内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参与家族宗派矛盾纠纷,影响村“两委”班子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3、任职村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以上的。

  4、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5、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或有其他与大学生村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行为,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6、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考核程序聘用期满考核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建考核组具体实施(也可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组实施),采取“双述双评一考”方式进行,即考核对象分别向任职村和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述职,由任职村和乡镇(街道)民主测评,最后由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工作实绩进行百分制考评。

  1、自我评价。考核对象按照考核要求,对聘用期内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填写《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履职情况公示表》(见附件1),并在任职村公示。

  2、任职村民主测评。以村为单位,组织由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等(不少于30人)参加的述职测评会,听取考核对象服务期内工作情况汇报,进行民主测评(见附件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再进行其他方面的考核。

  3、乡镇(街道)民主测评。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监督下,乡镇(街道)召开由所有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全体大学生村干部参加的述职测评会,大学生村干部逐一述职后,进行统一测评(见附件3)。

  4、实绩考评。考核组查阅考核对象的考勤、学习和工作有关记录,调阅工作日志,查看受表彰有关资料,分别与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等不同层次的人员座谈,听取他们对考核对象的意见、建议及评价,参加座谈的人数不得少于30人;深入到考核对象任职村,了解其工作开展情况和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情况;实地查看引进或创办的致富项目;走访考察其他需要考核事项(见附件4)。

  5、研究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逐项评定,折算得分后,根据百分制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地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审核。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总数的15%,综合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6、反馈上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要将考核结果和有关考核表格,存入个人档案。并将大学生村干部聘用期满考核工作开展情况以文件形式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大学生村干部期满考核及最终续聘结果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备案。(四)评分标准期满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计分,计算标准为:聘期考核得分=任职村民主测评得分×20%+乡镇(街道)民主测评得分×20%+量化评分表得分×60%(见附件5)。

  二、考核结果运用

  (一)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对聘期考核称职以上、党员群众认可、有续聘意向、符合续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采取乡镇(街道)和大学生村干部双向选择的办法,先由大学生村干部填写《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续聘申请表》(见附件6),报任职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见附件7),公示期满后,可续签合同。对聘期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各县(市)区在招录机关干部时,应考虑优先录用。

  (二)聘期考核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对聘期考核不称职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再予以续聘,为其办理解聘手续,引导其另行择业。

  三、续聘条件、期限和待遇

  (一)续聘条件。

  1、由我市统一选聘且在村工作三年期满;

  2、工作业绩较突出,群众认可;

  3、聘期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经县(市)区委组织部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但要严格把握)。

  (二)续聘期限。大学生村干部续聘时间从合同期满之日计算,续聘期限为3年,续聘次数原则上为1次。机关下派的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不再续聘。

  (三)续聘待遇。续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原来每月工资1500元的基础上,从续聘之日起至2014年,每年提高100元,直至3年期满为止,提高部分按工资分配比例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财政负担。此标准为最低涨幅标准,各县(市) 区、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浮,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承担。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委要充分认识大学生村干部期满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考核续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制定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委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考核续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考核组,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

  3、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委要实行考核续聘工作责任制,防止违反考核续聘纪律的现象发生。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续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续聘工作。对于发生违反考核续聘工作纪律的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 1、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履职情况公示表

  2、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聘期考核任职村民主测评表

  3、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聘期考核乡镇(街道)民主测评表

  4、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聘期考核量化评分表

  5、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聘期考核汇总表

  6、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续聘申请表

  7、拟续聘大学生村干部公示表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