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反应工资仅600 回复称已多次提高

来源:人民网 作者:白雪

【网民留言】

我是05年鹤壁市淇滨区选聘的一名大学生村干部,从05年到现在,我们的工资一直都是大专300元,后涨至600元一直至今,从来没有安置费及各项保险费用,平常也没有什么补助,只能解决个人温饱。随着物价的上涨,我们的工资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答复意见:

经调查,2003年至2007年,淇滨区“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从2008年起,淇滨区“大学生村官”执行了全市统一标准,本科每人每月800元,大专每人每月600元,其中均含“三金”(150元)。2012年1月,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的通知》(豫组通〔2012〕38号)文件要求,淇滨区执行了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每人每月1600元、全日制大专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标准。2013年1月,淇滨区决定对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统一执行每人每月1300元的生活补贴标准。从我市开始实施 “大学生村官”计划以来,淇滨区严格按照规定向“大学生村官”支付工资,没有漏发、少发、不发等现象。 请网民实名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