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招录300名选调生 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

来源:荆楚网 作者:刘春燕

    昨日,(湖北)省委组织部联合省编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召开座谈会,正式启动2011年我省选调生招录工作。今年计划招录选调生300名,选调范围除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外,新增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

  会上明确,经审批录用并使用行政编制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各地将继续落实选调生的编制、工资福利、住房和医疗保险等相关政策。

  从招录计划和职位表可以看出,全省17个市州均有选调名额分配,其中武汉市招30人(男生20人,女生10人)。根据会议精神,应届本科毕业生将被安排在乡镇(街办)等基层单位工作,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人员可安排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直单位工作,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县(市、区)或市(州)直机关工作。

  与去年相比,今年在选调的范围、对象、程序和数量等方面基本相同。省委组织部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杨汉军表示,将服务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纳入招考范围,既是为“大学生村官”解决出路,保证政策平稳衔接,同时利于从基层选拔优秀后备干部,优化干部队伍。

  报考程序包括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网络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录用等环节。即日起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查询公告和招录职位表,4月21日前向院系党组织或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4月30日9时至5月5日17时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件免缴报名费和面试费。

  省选调生招录办公室咨询电话:027-87231382。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二处咨询电话:027-87710491。

  招 录 政 策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今年招录选调生,报考对象属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必须是湖北省内一类、二类高校和湖北省外“211工程”大学的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报考对象属于我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必须工作或服务满两年。“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期。

  在报考资格条件方面,报考者为省内一类、二类第一批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省外“211工程”大学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院校“三好学生”;报考者为省内二类第二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首先必须为中共党员,同时必须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或院系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在年龄要求方面,所有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并且在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中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

  两种情况可优先选调: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及“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中,在工作期间受到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报考者。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会上对报考人员提出明确要求:在学习和工作表现方面,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凡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补考或重修的,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者是省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必须在基层表现优秀,出色地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所在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群众公认,并有较大发展潜力。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另外,所有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专升本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参加外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学生,都不能报考2011年湖北选调生。

  笔试和面试考什么

  5月21日将进行选调生笔试。笔试为闭卷,时间1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以及《申论》,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笔试结束后,分职位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排序。

  面试将在6月2日举行。约为2天,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个性特征等。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终得分,并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如果个别职位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不到4:1的要求,将不再进行调剂,按实有报名人数相应缩减招录计划。在考察环节,除重点考察入围人选的在校、在基层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等因素外,还将考核入围人选心理是否健康。

  高分落榜逐人说明理由

  本次招录,对考生每一个环节的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都将网上公示。针对个别“高分落榜”现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对排名在前未予录取或排名在后予以录取的,均逐人说明理由。

  在招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市州,将取消下一年度招录选调生的资格;提供虚假资料和证明的高校,将取消在下一年度选调生招录工作的推荐资格;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楚天都市报(记者刘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