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迎来首批120名大学生村官 首次聘用期限3年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昨天,泰州市迎来首批120名全省选聘产生的大学生“村官”,他们接受5天的岗前培训后将赴各市(区)上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国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大学生“村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今年3月,中组部等4部委联合下发意见,决定从2008年起,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大学生到村任职。我省也决定从今年起,连续5年,每年选聘16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
    今年,通过选聘,全省最终确定了1670名大学生“村官”(超出的70名,用于补充去年苏北五市的缺额),我市从中选聘了120名大学生“村官”。根据各市(区)行政村数量以及各市(区)需求情况,具体分配名额为:靖江5名、泰兴28名、姜堰18名、兴化49名、海陵10名、高港8名、市经济开发区2名。
    这批大学生“村官”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由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其管理和考核。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李国华希望大学生“村官”们积极完成从学生到农村干部、从以学习为主到以工作为主、从学校环境到农村环境的转变,迅速融入农村,做到勤动脑、勤动嘴、勤动手、勤动腿,尽快提升能力,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李国华要求各地、各部门树立长远眼光,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作为一项战略性举措紧紧抓在手上,加强培养管理,为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成长成才搭建平台,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大学生到村任职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