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优秀大学生推上基层领导岗位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荣华
    近年来,江苏省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作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举措。自1995年以来,先后选聘4804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先后制定出台多项政策,为大学生展现自己和提高自己搭建“舞台”。这些举措不仅造就了一大批有理想、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年轻基层干部,而且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科学人才培养链。

  江苏省在大学生选聘工作中注重立足农村工作实际,坚持好中选优,努力把适合新农村建设急需的优秀毕业生挑选出来。据统计,今年江苏选聘到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学生党员占81.9%;担任过校、系学生会负责人或校、系学生会中层干部及班干部的占79.2%;曾荣获过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占86.7%。

  在赴农村任职前,江苏省组织大学生们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省委分批组织任职高校毕业生赴华西村观摩学习,让他们与华西村的领导干部面对面地交流,学习经验。大学生到农村后,有关部门还会挑选优秀的基层干部与他们结对,进行“一对一”的帮助指导,手把手地传授经验。

  江苏专门出台了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一方面将到村工作大学生的培养与党政机关公务员和选调生的选拔渠道打通,与后备干部培养渠道链接;另一方面畅通进出渠道,对不适合基层工作的大学生解除聘用合同,所缺位置及时补充,保持到村工作大学生队伍的动态平衡。而对于那些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工作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大学生,则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锻炼。对长期扎根农村、艰苦创业、发挥表率作用的大学生优先提拔使用,及时将他们推上基层领导岗位。仅去年选拔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已有8人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13人当选为市、县(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多人当选为乡镇人大代表,还有许多同志当选为省、市、县团代会代表。

  此外,江苏省还注意畅通任职高校毕业生进入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的渠道。省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为确保任职高校毕业生踏踏实实干工作,江苏还出台了一系列在全国领先的优惠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他们明确任职高校毕业生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各地财政部门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资、社会保障等相关经费给予必要保障。省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对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对于那些明确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此外,从起薪之月起,就为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工资银行卡,按时将工资足额划拨到位。(特约记者 刘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