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不受限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张毕荣

2011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开始报名啦!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苏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4名,其中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招聘54名;参照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招聘144名,实行管办分离、管理与作业分开、法人代表任期责任制改革的事业单位招聘151名,其它事业单位招聘25名。另受委托招聘的省垂直管理事业单位10名。

招聘简章规定,参加应聘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区生源,其中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

此外,对通过2006、2007、2008年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相关选拔程序到苏州市所辖各市(县)、区基层村或社区工作至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的限制。对于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0年8月15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据介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8:30—15:30。现场报名地点为苏州市人才市场(干将西路288号)。咨询电话为0512-65210129。

现场报名时,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社会在职人员和持各类成人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006、2007、2008年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公开选聘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另须出示本人工作单位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个人工作表现鉴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A类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B类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规定,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A类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