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168个行政村选聘大学生村官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佚名
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在14个县(市)区、开发区选聘“一村一名大学生”协助村“两委”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确定了168个行政村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计划。被选聘大学生可享受多项政策待遇。
据了解,本次选聘将采取公开、公平、择优、统一笔试、统一面试、统一调剂、协议管理等方式进行。凡吉林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年~2010年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选聘。首先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才中心按选聘计划确定具体选聘单位,再由市人才中心通过媒体和长春人才网(www.ccrc.com.cn)向社会公布选聘公告,以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才中心为单位,集中在长春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报名,并由市人才中心统一汇总和调剂岗位余缺,最后进行笔试和面试。
被选聘的大学生签约后,在选聘单位服务期限为两年,期间由乡镇(街道)负责大学生到村工作的统一调配和管理使用,并享有多项政策待遇,其中包括根据选聘毕业生的意愿户籍可落入选聘地,也可落入长春市人才中心集体户籍。
此外,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政府为每人每月提供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按月人均700元予以补助。选聘毕业生比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即按企业(单位)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选聘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上述人员两项补贴政策不超过两年。
协议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由各级人才中心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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