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首次分批次招录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
  2015吉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于3月11日发布,共招录1734个职位,2991人,于3月16日至3月23日进行报名,4月25日进行笔试。


  与去年相比,今年最大的不同在于将全年全省的公务员招录工作于上下半年分两批组织实施,上半年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市州直机关、法检系统选调生、乡镇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考录工作,下半年组织实施县级及其以下机关和专门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工作。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告在报名环节中特别提出了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与往年相比更强调诚信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一定要认真对待自己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另外,报考县级及其以下机关职位的考生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需关注下半年的考试公告,届时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也会提醒各位考生。


  接下来,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org/)将为各位考生详细解读本次公告内容。


  一、报名环节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环节相对特殊,考生(包括2015选调生)需于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之间登陆招录网站并进行报名,但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强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4时30分,报名结束后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23日可改报其他职位。在报名期间,考生还需关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无人报考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同时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也会为各位考生提供报名数据分析,以助力考生报名。


  同时,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需关注报名之后的资格审核,如未通过审核需及时核实原因并改报。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25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考生要及时查看本职位报考情况。已报考因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于3月26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3月27日14时30分前缴费即为改报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时改报或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二、笔试环节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环节实行分级分类考试,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局和长春市所辖区局)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省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市、区)局、省和市(州)直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机关(单位)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2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的合格线为100分。各位考生要注意自己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级别,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也会为各位考生提供不同类别科目的解读,以供考生更有针对性的备考。


  三、专业考试与面试


  专业考试或面试的人选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此时的专业考试为针对普通专业职位的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各位考生在报名时需注意职位表后是否举行专业考试一栏,以提早备考。


  面试环节中,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要根据面试方式的不同寻找适合自己的备考方法。


  四、递补环节


  笔试环节至考生最终被录用,吉林公务员考试共进行2次递补,分别为:


  资格复审(面试或专业考试前举行)后: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与考察: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除以上两种情况,其他情况均不进行递补。


  温馨提示:


  报名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3日14时30分


  缴费及确认时间:3月16日8时30分至3月24日24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20日至4月25日


  笔试时间:4月25日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0——12:10 《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