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市 扎实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沈文辉 王超 李也
    兴城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已有8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

  兴城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作为解决农村人才软肋、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的一个重要举措,全面加强了这项工作的领导。他们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制定了《兴城市关于接收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安排意见》,明确了接收单位责任,提出了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协调农业、人事、财政、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选聘生安置工作的整体合力。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开展。

  认真解决选聘生在成长发展以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首先,兴城市委组织部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将选聘生的各类补贴和津贴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其次,协调人事部门,为选聘生办理人事关系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办理各项保险。

  不断完善选聘生到农村工作服务体系。为了做好服务工作,兴城市委组织部一是要求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要实施帮扶工作,实行“一帮一”、“一带一”工作,明确专职人员,发挥传帮带作用,使选聘生尽快熟悉村情,进入角色;二是为选聘生提供安全保障,建立了选聘生安全保障责任机制,指定乡镇、街道党委及村“一把手”为责任人,采取可行措施,切实保障选聘生特别是外地选聘生的生活工作安全;三是向选聘生提供“热线电话”。“热线电话”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组织部的同志也定期与选聘生沟通交流,帮助解决选聘生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强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兴城市委组织部根据选聘生所学专业,将他们安置到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得好,葫兴两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任村书记助理或村主任助理。为把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兴城一是与选聘生签订了聘任合同,进一步明确权责;二是建立定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以便于日常管理;三是建立选聘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制度,促使他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四是实行乡镇、街道党委领导与选聘生定期谈心制度,以便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使他们尽快完成大学毕业生向农村干部的转变。

  注重选聘生的培养、使用。为了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取得实效,兴城研究制定了加强选聘生培养使用的具体措施。一是通过走访调研、参与实践等方式,让选聘生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发展经济、服务农民的本领,积累农村工作经验,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二是加强引导,坚定他们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信心,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三是把选聘生作为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来培养,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结队帮带等方式,切实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促其成长、成才。四是要求选聘生认真深入农户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民最需要什么样的农业项目,最需要哪些技术支持,反映村情民情,使专家服务团工作的组织体系延伸到村、取得实效。(沈文辉 王超 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