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2800人 大学生村官应聘加2.5分

来源:半岛晨报 作者:佟亮

    此次招聘的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为5:5或4:6。

    招聘的公示及聘用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省人社厅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报省人社厅备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2009年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此外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招聘的笔试考试每科收取50元的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