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基层工作满4年 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即将到来的2013年暑期,全国699万高校毕业生,刷新了历史纪录。相较2004年同期,全国才280万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让大学生们将2013年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而2013年辽宁省预计高校毕业生人数27.2万,比2012年增加8000人。如何应对“最难就业年”?又如何吸引毕业生留在辽宁?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出台了多项就业创业的优惠措施。

  大学生村官经推荐选举可担村书记

  《通知》中指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主任助理职务,经过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社区)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对“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要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单独拿出一定比例的县乡机关职位,进行专门招录;各受援地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可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先招聘;省委组织部每年按照一定标准并拿出一定名额,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择优选拔,纳入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队伍。

  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发城乡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凡是到县属乡镇、村工作,且服务期限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本金由省财政和服务所在市、县财政按比例代为偿还;工作满4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部分持失业证毕业生可减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高新技术领域创业享两年全额贴息

  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每人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额度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2年。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次性2000至4000元的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规定行业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5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失业毕业生可享受就业援助

  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此类毕业生可享受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援助及各类创业扶持等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对申报灵活就业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1年以上3年以下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和财政部门审核的,可按地方规定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为1年。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 白昕 实习生 周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