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千大学生“村官”当上农村普法宣传员
图为1月7日,顺义区马坡镇的四名大学生“村官”来到白各庄村村民家中赠送法制宣传资料
文/图法制网记者 张亦嵘 李松 黄洁
罗荣梅2006年7月大学一毕业,就在北京市昌平区丰善村当村委会主任助理,成为一名大学生“村官”,没多久又被区司法局聘为普法宣传员。她说,做了普法宣传员还真有不少体会:农民需要法律,让他们知法懂法,宣传形式得他们喜欢。他们爱听你的,因为你是为他们谋利益。比如拆迁征地,你告诉他国家的补偿办法,让他们避免损失,这就是普法和实际相结合,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村干部依法管理,自己也在实践中成长。
像罗荣梅这样的“村官”普法宣传员,京郊已有4143名,占大学生“村官”总数的82.6%,遍及12个区县、170个乡镇、3473个村。他们有效地弥补了农村法律人才匮乏,发挥了当代青年思想活跃、创新意识强的优势,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创建民主法治村;配合党支部、村委会完善村务管理和公开,民主议事,使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实现村务民主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大学生普法宣传 老百姓喜闻乐见
京郊大学生“村官”当普法宣传员是从昌平区开始的。2006年10月,昌平区将全区163名大学生“村官”聘为普法宣传员,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他们当年会同乡镇司法所开展普法宣传520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二千多件,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50件,有效地缓解了农村普法人才不足,及时解决了村民的法律问题,成为农村“五五”普法生力军。
2007年5月,北京市在全市郊区县推广了昌平大学生“村官”当普法宣传员的做法。实践证明,“村官”普法宣传员有热情、有知识、有活力、有才干、易接受新事物,他们参与农村普法,对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村官”普法宣传员杨清是昌平区泰陵园村支书助理。他当了普法宣传员后,注重学习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然后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
他告诉记者,农民对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房屋买卖、维权信访、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感兴趣,村干部对村民组织法、合同法和处理民事纠纷的法律感兴趣,他就针对需求,利用广播电视、图书室和自办的刊物“法制园地”做载体,见缝插针地宣传法律。比如,“六一”宣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重阳”宣传保护老人权益的法律。这样的宣传群众有兴趣,知晓法律的积极性就高。
翟艳岩是延庆县北曹营村支书助理,她当普法宣传员的体会是,要让法律意识深入农民心里,就要从他们身边和法律相关的小事入手。比如,土地承包、财产继承这样的事能牵动许多家庭,找个案例给大家讲了,再叫村民讨论,法律的精神就留在了他们的心里。
参与基层矛盾化解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与农村家庭、邻里、买卖、土地、拆迁等常见矛盾纠纷的化解,促进社会稳定也是大学生“村官”当普法宣传员的强项。
梁栋是顺义区后渠河村支书助理,他做了普法宣传员后,积极配合民调组织,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关系到每一个村民的利益,处理不好,就会出问题。
梁栋告诉记者,对这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他都要事先学好法律和政策,以便准确给村民做出符合法律和当前政策的解答。比如,有的村民问:“我和他同岁,为啥他有基本股,我就没有?”梁栋就告诉他:“按照政策,你是有社会保障的农转非人员,他不是,所以他有你没有。”一句话,问题就解决了。
梁栋说,他的体会是,普法的目的是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是争取社会和谐,而不是动不动就让他们找法院。弄不好,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也浪费了农民的财力和精力。
发挥法律专业优势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村官”普法宣传员周倍良是清华大学法律专业大学生,2006年一到门头沟区坝房子村当支书助理,就遇到了一起令村干部们头痛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几年前,村里和一家私企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让他们在承包的土地上养牛,可到了2005年,私企不养牛了,而是在承包的土地上干起了生铁铸造,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村里想收回,可企业主不干,村里就想和他私了。
周倍良知道了这事,就建议村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主动担当诉讼代理人。结果官司赢了,解除了合同,村里收回了43.5亩土地,恢复了土地的原貌,挽回了经济损失50万元。
周倍良和记者说,通过这件事,他感到投身实践,服务民众,特别是那些求助无门的人,才对得起自己学的法律。此后,他又为集体和村民打了两起官司,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矛盾纠纷。现在不但本村农民有了纠纷找他调解,外村人有了法律问题也来找他。为此,他从2006年11月起,每月两次给村民们讲法制课,内容都是他从区司法局、区法院和派出所找来的案例,大家都爱听。
周倍良计划今年和其他大学生“村官”筹划一个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帮助受了委屈的农民工打官司,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他的体会是:法律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迸发出生命力和社会效力,法制宣传在农村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推动民主政治建设 大学生“村官”助力
昌平区百善镇镇长杨振和对大学生“村官”当普法宣传员有较深的体会。他和记者说,这些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的办法新,他们办村报,把继承法、民法这些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写进报纸送到农户家,让村民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
以前修个路,盖个房,干个什么事,就是几个干部一合计,就定了,现在不同了,学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里的大事就要和村民们商量,由他们表决,再修路,就要把目的、投资、程序和村民说清楚,征得他们的同意才能动工。”杨振和说,这就是民主法治在中国农村的进步。
顺义区后渠河村支书杜君强说,大学生“村官”普法宣传,使群众提高了法律素质,对推动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村支部和村委会民主管理、依法治村,也有着看得见的好处。现在,村里经常会遇到法律问题,合同签订、工程建设、劳动就业,都离不开法律。大学生“村官”通过普法教育,使我们的管理规范了,民主了,科学了。
门头沟区坝房子村支书安国玉把大学生“村官”当普法宣传员起到的作用说得十分具体:大学生“村官”用专业知识规范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务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实现村务活动的规范化、法治化,为依法治村的实践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记者手记
大学生“村官”当普法宣传员是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大学生“村官”用自己的青春、热情、勇气、情感和聪明才智,宣传了法律,提高了农民法律素质。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说,要发展这支农村普法队伍,就要思考怎么引导大学生“村官”当好普法宣传员,如何用工作制度作保障?大学生村官是流动的,要稳定这支队伍,发挥生力军作用,保护他们的热情,激励他们的干劲,都需要司法行政部门思考、探索和实践,主动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一创新举动在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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