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50名大学生“村官”当选村党组织成员
在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基层党员群众充分行使了自己的“选择权”,选出了自己信任的村干部。这些承载着村民希望的“领头雁”,将带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的致富梦。
一场充分民主的选举
建设一支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头人队伍,是这次换届选举的根本目的。选优配强村级组织班子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让党员群众自己挑选“当家人”。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换届选举不仅是一次民主大实践,也是一次民主法制大教育。基层民主在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得到了进一步推进。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健全和完善了“两推一选”的办法。全市有1884个村党组织实行了“两推一选”。不少地方将群众推荐测评的范围由村民代表扩大到以户为单位。全市有237个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党内直接选举。
“两推一选”改变了以往农村党支部选举中的“少数人选少数人”的局面。农村广大基层干部和党员普遍反映,“两推一选”方法的广泛应用,使得选举由传统的“伯乐相马”变成了“赛场选马”,真正使有能力带领村民致富的人脱颖而出。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自荐海选”已成为选举的主要方式。上虞市还探索推行了“两荐直选”的方式,让广大选民更多更好地了解竞选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当家人”。
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换届选举与以往相比,选民的参选率显著上升。如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平均参选率为94.8%,其中部分村参选率高达99.7%。
一场敢于创新的选举
各地按照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严格依法依章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选举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基层民主。
绍兴县湖塘街道古城村大学生“村官”唐飞崖以高票当选为该村党支部委员,实现了从大学生“村官”到“村官”大学生的转变。而在整个绍兴县,共有50名大学生“村官”当选村党组织成员,其中一名当选为党支部副书记。
记者了解到,今年换届选举中,各地都因地制宜制定了助选大学生“村官”的相关政策,为到农村工作的优秀大学生搭建起一个锻炼的平台。
今年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村民委员会举行的第四次直接选举,我市在今年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进行了探索创新。
在上虞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以“竞选人自荐报名、村民代表民主推荐、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荐直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两荐直选”,真正发挥了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的刚性作用,加强了对村民的选举引导,使投票目标更加集中,提高了一次成功率和选举工作效率。
村民委员会女委员“专职专选”,是本次选举的一大亮点。妇女委员一改以往选举中“羞答答”的状况,成了此次换届中的活跃分子。在已经产生的村“两委”班子中,共有女干部2614人,其中女书记58人,女主任29人。村民委员会共有女委员1979名。
一场风清气正的选举
有序参与,是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一大特点。换届工作一开始,全市各地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加大对不正当选举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引导党员群众有序参与竞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为了使村民懂得如何用好他们的民主选举权,各地创新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浅出开展教育。诸暨市专门拍摄了《村官“换届”》系列电视小品,印制了800多张课件光盘。这些教材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政策等,生动形象,贴近百姓,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和农民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虞市专门制作了莲花落《三选当家人》,引导群众该选什么样的干部,不该选什么样的干部,让群众心里有了“谱”。
我市出台了《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严肃组织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的通知》,对选前、选中、选后有关纪律进行了强调,要求在“六个必须、六个严禁”的基础上,做到“六个一律”,加大了对不正当选举行为的打击力度。
如今,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一大批“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的人走上了村干部的岗位。群众普遍反映,这次换届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严肃选风选纪最为重视的一届,也是选举风气最好的一届。
一场受益长远的选举
政以得贤为本,民以任贤而兴。
从选举结果看,新一届村“两委”班子素质明显提高。已经产生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43.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2.2%,分别比上届提高3.1和4.4个百分点;村“两委”主职干部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55.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23.1%,分别比上届提高39.1和18.5个百分点。
各地对候选人素质都进行了把关,在组织党员群众认真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要求,提出村干部的任职条件,明确不宜提名的具体标准,并把任职条件写进选举办法,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
在这次换届中,我市大力提倡候选人竞职演说和竞职承诺,由候选人在选前对村民作出创业承诺、责任承诺、廉政承诺和服务承诺,并将候选人书面竞职承诺材料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绍兴县全面实施“承诺与问责”制,换届结束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竞职承诺转化为创业承诺,通过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就任期工作目标和本村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作出公开承诺,激发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创业热情,增强创业的责任意识,同时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
基层干部群众一致认为,“承诺与问责”改变了以往为选人而选人的背离做法,达到“选人做事”的目标。自己要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不能选,党员群众心中一清二楚,只有这样选出来的干部,才能真正让村民得益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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