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萧山区大学生村官收入有新调整 本科生增加2400

来源:萧山日报 作者:徐颖石 李…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日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我区大学生“村官”收入将有调整,年总收入不低于萧山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通知》规定,大学生“村官”由其所在的镇街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3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大专学历的受聘人员年总收入不得低于萧山区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本科以上学历的受聘人员每月比大专学历的受聘人员高200元。

  按照《通知》精神,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招考到农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07年以前招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纳入统一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新规定执行。2009年,大学生“村官”的年收入先按2007年萧山区职工平均工资发放,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每人再增加2400元。待2008年的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出来后,再按新标准给予补差。

  面对目前日趋紧张的就业形势,“村官”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选择。我区今年又新近招聘了187名大学生农村(社区)工作人员,这一措施的出台,无疑将进一步增强该岗位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