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村任职大学生 要及时提拔使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

  据新华社电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这是党中央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做好这项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环节:

  第一,公开选聘、竞争择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热情很高,2008年开始实施的5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报名达到50多万人。要实行公开选聘、竞争择优的办法,重点了解其政治表现、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身体状况等。

  第二,上岗培训,打好基础。愿意到农村任职的多是应届毕业生,缺乏社会经验,对农村情况了解不多。党组织要关心爱护他们,要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

  第三,提供舞台,发挥作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优势特点,为他们安排能发挥作用的岗位,并给他们压担子、分任务,让他们有事做,有用武之地。

  第四,完善政策,激励保障。农村条件比较艰苦,要研究制定激励保障政策。比如2008年中央有关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规定了8条政策待遇。

  第五,跟踪培养,加强管理。把高校毕业生选派到农村任职,只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考核办法,建立业绩档案。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公信力强的,要及时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