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替大学生村官还助学贷款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李泽兵

    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学生助学管理中心了解到,2009年内蒙古将为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代偿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所需资金按院校隶属关系由自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分别承担。
  依据规定,助学贷款包括新老机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发银行学籍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不含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按照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高职生)选聘到嘎查、村任职,满两年并经考核合格的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点评:

    这是一步好“棋”。既解决了这些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又消除了这些大学生的还贷压力。其实这样的好“棋”还可以多走几步,比如那些能到“老少边穷”地区的基层去工作的大学生(不一定非要当“村官”),是否也可以得到这样的“好处”?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杨公社委员:

  免农学生学费  规定毕业后服务年限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杨公社委员介绍,根据2007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农业院校27所,另外有13所含有农业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其中本专科在校生约54.1万人,仅占所有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3.1%。而且农林院校的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生活困难,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部分贫困家庭无力支付孩子的学费。另外,大量的农业院校毕业生宁愿留在城市从事非所学专业的工作,也不愿到基层推广机构工作,许多县以下农业技术部门多年未招收一个大学毕业生,很多基层农业技术保障体系形同虚设,从根本上动摇了农业的基础地位。

  杨公社委员建议,农学生像师范生一样免掉学费,吸引更多有资质的生源进入农林类院校。这样不仅有利于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顺利进入高等院校,重拾深造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国家培养更多高水平农业科技人员,这些学生能够到县以下的农业一线去工作。

  当然,要以合同的形式作为保障,即该类毕业生入学前及毕业时都必须与学校签订有到农村基层及贫困地区服务年限的合同,而且规定从事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相关年限才可以转行,比如5年到10年不等。

  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尹伟伦委员:

  设“农林基层推广场站大学生”招生计划

  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尹伟伦委员介绍,目前,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收入得不到保障。长期只出不进,老人退了却不补充新人,有的站名存实亡,有的甚至已经变成了相关部门安排亲戚朋友工作的场所,非专业人员占据了岗位,使科技难以到基层。

  尹伟伦委员建议,教育部门在农林高校设立“农林基层推广场站大学生”招生计划,对招生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就业政策等方面进行系统的政策支持,鼓励吸引农林高校的毕业生到农林基层推广场站工作,这样既缓解了大学生就业压力,又提升了农林基层推广场站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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