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注入活力 山东统一选聘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
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公开考选,从报名的5 万多人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近日奔赴全省新农村建设第一线。
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从2008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今年,中组部下达我省选聘计划2661名,连同上年空缺 162 名,全省共计划选聘2823名,分配到除临沂、滨州以外的其他15市农村任职。今年是全省首次集中统一选聘,涉及面广,高校毕业生及家长关注程度高,社会影响大。
各级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省委、省政府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要求各级高度重视,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确保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真正发挥好作用。省委常委、 组织部长李玉妹直接调度、 协调有关部门,亲自到基层调研,召开大学生“村官”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提前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2009年的选聘数量、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政策保障、管理服务、组织实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5月25日,省、市主要媒体和人事考试网站同时发布《选聘公告》。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选聘背景、条件、范围、程序、岗位和待遇等问题,专门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市开通政策咨询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帮助家长、考生了解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和参加选聘的具体要求。
通过宣传发动,选聘工作在社会各界和大学生中引起了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据统计,全省网上报名达57458人,其中研究生 2872人。
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好中选优
选聘工作从5 月下旬开始,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9个环节进行。
6月14日,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在全省15个市同时进行。省委组织部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针对选聘工作要求和农村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命制笔试试题。省委组织部与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市现场巡视,加强督促指导。 6月 22 日,通过笔试的 4645名考生和直接进入面试的2185名研究生,参加了各市组织的面试。
选聘工作始终坚持阳光操作,选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聘全过程做到选聘条件、 选聘办法、 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任职分配“五公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结果、体检情况、拟录取人员名单,及时通过人事考试网、报纸或其他方式,第一时间对外公示。
截止目前,各地共确定聘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共 2649名,其中,男生 1261人,女生1388 人;应届毕业生 1590 人,往届毕业生1059 人;党员 1376 名,占 51.9% ;研究生406人,占15.3% 。平均年龄 24.7岁。
科学定岗力求人岗相适
据统计,今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覆盖了全省15市的 102个县(市、区)、781个乡镇(街道)。
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 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各地重点选择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交通方便的村,作为高校毕业生任职村。在具体任职村的确定上,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结合毕业生专业特长和任职村需求,实行双向选择,高校毕业生和乡、村都比较满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后,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团员的,也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据统计, 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的1158 人,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 1491 人;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的536人。
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各市县通过专家授课、往届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现身说法、实地参观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据统计,市一级共培训1244人次,县一级共培训2381人次。
强化激励考核引导干事创业
根据有关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围绕让他们安心农村工作,在农村待得住、干得好,各级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跟踪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与他们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及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竞争择优、期满去向等条款,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高校毕业生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普遍与他们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年底对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等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公务员考录、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各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规定,确定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工资补贴标准,落实相应社会保险,确保工作、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各地积极创造条件,为到村任职大学生统一配备了日常生活用品,妥善安排他们的食宿及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各地普遍建立“N+1”结对帮带制度,由县级组织部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等多人帮带1 名到村任职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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