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于宁:大学生村官任法制宣传员

来源:正义网 作者:徐日丹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接受本网记者采访。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说,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教育宣传员值得提倡。

  于宁委员对记者说,加强和完善农村法治建设对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在一些地区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教育宣传员制度,效果非常好。大学生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弥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农村基层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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