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李兰:完善大学生村官政策机制
李兰委员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 李东风摄
“要将大学生村官政策作为国家重要的人才战略,结合各地区总体人才战略以及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政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今天,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李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8年开始的大学生村官政策,连接起城市与农村的人才桥梁,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建设的快速发展,但仍有缺乏为大学生提供学习交流机会、大学生村官在岗位上不能最大效率发挥作用等情况,应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更完善的评估、考核、培养、在岗跟踪调查、引导再就业等,让大学生村官真正成为中国重要的人才储备库,促进社会、特别是农村的稳定和谐。
李兰委员表示:2008年中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2011年底各地就累计选聘大学生村官22.3万名,目前,还有21万多名在岗工作。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设立,客观上确实改善了基层组织人员结构、增强了基层人才活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和农村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增加了青年人才储备,缓解了部分大学生就业压力,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及创业提供了平台。但现行的大学生村官政策既存在“先天不足”,同时在执行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李兰认为,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先天不足”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部分地方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长远意义理解不深刻,简单的将这一政策的目标理解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影响了大学生村官政策的长久性,违背了政策初衷。其次是大学生村官身份尴尬,“非官非农”、“非公务员非村委会成员”,使大学生村官在待遇保障、晋升途径、在村内事务发挥作用等方面都受到诸多限制。第三是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模糊,“哪里需要去哪里”,甚至有些在村级、乡镇级两边任职,影响大学生村官在村里深入发挥作用。
大学生村官政策在执行方面也存在问题。第一是选录标准不严格,大学生村官的选录标准未充分考虑专业对口、是否适合农村工作等因素,导致录取方与被录取者的需求不匹配,既影响了对大学生村官的任用,也影响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成效。第二是培训交流不到位,培训内容多为帮助其了解农村情况,缺乏长期、系统、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和互动交流机制。
除此之外,大学生村官自身也存在问题,报考动机复杂、自我认识不足、对前景不确定、能力素质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也是影响大学生村官政策实行效果的原因。
李兰提出,应将大学生村官政策作为国家重要的人才战略,结合各地区总体人才战略以及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政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分阶段逐步细化政策,在大学生村官身份、考核评价、优惠政策、退出机制等进行充分调研,听取多方面意见,提高政策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并对大学生村官设立专门管理服务机构,避免由各地组织、人保、教育等部门多头领导、责任不清情况出现。
李兰认为,完善大学生村官政策,还应充分发挥创新机制,作一次全国调研工作,总结各地各级经验与教训,探索大学生村官政策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针对大学生村官群体进行有计划、有规律的调查研究,全面、科学、及时的反映政策实施情况及效果,反映大学生村官群体的状况,给政策制定、创新与完善提供依据。
另外,还应为大学生村官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大学生村官群体的交流与培训;借助网络及新媒体技术,鼓励和组织不同发展程度地区间,特别是有帮扶关系的地区间的大学生村官相互交流学习;组织有地域性、针对性、实用性的专业培训班,完善大学生村官的评估考核体系,构建科学、系统的培养机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选录标准,鼓励原籍地或本地生源的毕业生积极参与村官选聘。
在此基础上,再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在岗跟踪,明确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进行评估及考核等,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技术实现对大学生村官的联系、培训、管理、服务及信息追踪,建立工作导师制,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熟悉情况,融入农村工作。完善“双向选择”制,解决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引导他们走入社会再就业,让大学生村官优胜劣汰,能沉下去的大学生村官大有可为,真正起到国家人才储备的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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