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 招聘300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统筹、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分直接考核转聘和定向公开考聘两种方式进行。直接考核转聘由各县 (市)组织实施,符合考核转聘人员,可根据乡镇事业编制情况直接转聘到大学生村官服务所在县(市);定向公开考聘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牵头,各县(市) 共同组织实施,按照成绩在全州范围内选择转聘职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名额为300名,各县(市)考核转聘后,其余名额进行公开考聘。
三、考核转聘
(一)考核转聘范围和条件
1.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2.担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满1年及以上或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任职时间在2013年12月30日之前)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包括201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的。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3.身体健康。
以上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5日。符合上述考核转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可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月5日17:00,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6日,各县(市)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转聘条件,对本县(市)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
符合考核转聘条件本人不愿意留在本县转聘的,今后不再考核转聘,但可参加全州定向公开考聘;因本县(市)编制不足未能考核转聘,但符合考核转聘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全州定向公开考聘。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和公示
各县(市)组织部和人社局根据考核转聘条件和资格审查、征求本人意见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县(市)内张贴公布。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由县(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核实并做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对拟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四)体检
由各县(市)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全州汇总审核
各县(市)于2016年3月4日前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人员名单1份,登记表4份),报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汇总审核。
(六)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系会议办公室批准
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将《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汇总审批表》及《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七)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州委组织部、人社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告。由州人社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职位所在县(市)的人社局安排工作。县(市)人社局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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