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脱农”现象亟须整治制定相应惩处机制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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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在农村的朋友与笔者谈起其所在村的村官话题时告知:他所在村的几名村官都是白天在城里做生意,晚上才回到村里处理村民的事务。对此,许多村民都很有意见。笔者听了,也觉得村官“脱农”现象应该引起上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亟须予以整治。
众所周知,村官可谓是最小的“官职”,但无论官职大小,都应“官”在其位,为民谋利。尤其是作为一名村官,每天都与村民生活在一起,村民有什么需求,有什么困难,村官都心知肚明,因此更应把心放在工作上,多走进群众,深入群众,为村民多办好事、多办实事。如此,才能赢得广大村民的拥护和爱戴。
但时下,一些人选举时为了能够顺利当选,往往向村民许诺当选后要为村民办多少好事、实事,以求获得村民的信任和支持。一旦当选了,就把原先的“许诺”抛之脑后。不是在家里独自搞家庭经济创收,就是在城里开店做生意,村里的大小事务几乎不管不问,村民们很多急办、想办的事都因为找不到村干部而不得不被搁置一边。
笔者以为,作为一名村官,只有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时刻为村民谋利益,才能赢得广大村民的赞誉和肯定。当然,要防止村官“脱农”现象的发生,作为政府部门,一方面应该加大对村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的力度,通过监管、考核等形式,促使广大村官能把“心”留在村里,真心实意地为村民做一些好事和实事。另一方面对那些肆意“脱农”的村官,应制定相应的惩处机制,可以通过诫勉谈话等方式,迫使他们“回归”岗位。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免职的要免职,还村民一个风清气正的村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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