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官吐槽政策落实不到位求解决编制问题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谢省长你们好: 我是河南省一名08届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础工作了6年,希望郭书记,谢省长能多关心基层大学生村官,解决编制。 一、同样的服务基层,“特岗”教师河南省每年招收1——3万多人,分到各个县就100——300人,他们不仅工资待遇高,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就转的地方财政编制。我省最早的“特岗”教师已经转编制3年了。其次是“三支一扶”,不仅提高工资待遇还明确说明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以上留在服务当地的事业岗位。每年每个县大概招收几十名。同样最早的一批已经解决了编制问题。反观“大学生村官”不仅工资待遇低,重要的是无法解决编制问题!更有甚至,在历年的国考,省考,这三类统称为“服务基层”这三类人员都可以报考,同样的“服务基层”却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不同的待遇编制!如何不让在基层农村第一县的大学生村官寒心?看来并不是财政困难,编制满员的问题。如果不是这些问题,为什么省里不结合相关部门,给剩余的大学生村官解决编制问题,让我们真正的沉的下去,解决后顾之忧,让我们全身心投入到农村基层工作中! 二、我们当年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基层农村建设,一晃6年过去了,现在已经30多岁,各种限制专业、限制年龄的考试越来越少,机会也越来越少。 三、中央及省里关于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组通及豫办2012 36号文件精神中提到每个乡镇最少两名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党委班子,提拔副科,选拔正科,这些文件精神到了各个市都变了味道,都成了一些有关系,有门路在职大学生(他们有原工作单位、事业编,公务员编制)的跳板,成了名符其实的在下村“镀金”。真正招聘考试上的没有一个提拔的。 四、各个县市区,各个单位每年违规进了多少人?大家都在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都在默默记着,更有甚者一些县招收的公益性岗位,在单位干两年,凭关系,编制也转正解决了。这些情况,恐怕真要统计起来,哪个县一年没有几十个?这都是谁安排的?恐怕真要深究起来曝光到网上,不撤职部分相关责任人也不足以平民愤! 五、工资待遇低,低于当地事业编工资水平。 衷心希望郭书记,谢省长,多看看其他省市区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好的相关政策。和多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在农村基层大学生村官的编制问题,使广大大学生村官真正服务基层!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5年1月3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2008年按照省委的部署我市启动这项工作,共选聘2515名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 2010年中组部下发文件,要求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的有序流动,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五条出路积极搭建平台,拓宽渠道,一部分大学生村干部通过考录、自主创业等途径走向了不同的工作岗位,据统计,全市大学生村干部有序流动1731名,流出率达68.8%。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干部豫办[2012]36号明确规定,任满2个聘期、未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大学生村干部不予续聘。服务基层项目中,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期满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各自有不同的政策规定。目前,对于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尚无解决编制的相关政策规定。 事业单位招聘有严格的政策规定,招考人员的年龄、专业要求则需按省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所需提出。对于你所提到的情况我们将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定向招聘等,努力创造条件,拓宽渠道,为大学生村干部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你提到的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不加分问题,目前,我市及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大学生村干部相关加分政策,实施中没有发现未落实加分政策的现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豫办[2008]16号)“各地可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计划地选派市、县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或挂职”规定,2008年9月,我市在开展选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同时,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到村任职。2008年11月,根据《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8年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续聘和选派大学生村干部期满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宛组通[2011]67号)的要求,选派大学生村干部任职期满经考核返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列入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序列。在三年选派期间,我市不存在从在职人员选派的村官中提拔乡镇党政班子成员问题。止目前,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通过招聘考试途径走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干部,全市有18名已经成长为副乡科级干部。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请你向我们提供较为具体详细的情况,便于我们核查了解。如反映情况属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我们的联系电话为0377-63399826。为便于沟通联系,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本人南阳人,首先祝大家元旦快乐,我于2014年12月13日发的帖子《咨询宅基地问题,请求解决住房难题》在焦急中等待了半个多月之后终于回复了,心情甚是激动,看完之后非常失望,回复内容我5年前就知道了。思考再三,政府人员都是国家栋梁,可能天天处理国家大事,鲜有时间与精力来处理我等屁民这些鸡毛蒜皮小事,故再冒昧打扰,望详细回复。 1.国家倡导依法治国,停批宅基地政策是否合法,是否与《宅基地法》相冲突?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当年制定该政策有无提前向社会征集意见,有没有向老百姓做宣传,反正我当时是不知道。 2.停批宅基地政策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一刀切’,有没有考虑到一些困难户的实际情况以及制定政策执行之后关于老百姓住房问题的解决补偿措施?最起码应该在执行之前给急需的人批地,解决燃眉之急。 3.此政策是否公平。城郊的一处民宅,在开发的时候可不仅仅是兑换一套房子那么简单吧? 4.退一步讲,我们接受这个政策(谁让我们是百姓呢),那么住房何时能兑现呢,我已经等了5年,请问还要等多久,+++请给我个时间表++++,这是我发此帖的最核心问题。现在搞开发都是支付拆后入住之前的租房费,请问政府敢不敢也这样执行,这不又是新的一年,再祝各位人民公仆新年愉快! 最后,此政策由南阳市制定,我的这些问题请南阳市级部门回复,区县一级回复不了,我也信不过。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园林绿化改造提升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5年1月1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南阳市中心城区村民建房在2009年已经停止办理。许庄社区已全部列入“城中村”改造,对于符合分户条件的村民,可先到组申请,社区备案,在“城中村”开发时按政策落实。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南召县南河店政府、高西组组长与私人官商合谋非法买卖土地91亩,谋取巨额利益 郭书记:你好,我是南召县南河店镇延岭沟村高西组村民,南河店政府打着幸福社区的名义非法征地,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同时在没有通过招拍挂等合法程序下,又非法将91亩土地交由私人开发建房,谋取巨额利益,难道南河店政府有权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吗? 对于我之前的投诉《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非法买卖耕地91亩》您的回复我很不满意,也许您交由地方政府去处理是真心为群众办好事,但是地方政府官官相卫,糊弄于您,并不真心为您、为百姓解决难题,不去维护您和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对于高西组组长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为何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有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不办实事。南河店政府与国土局等部门边处罚边放行,在举报调查期间违建一直未停止,官商态度极其暧昧,一条扭曲的政商生态链若隐若现,耐人寻味,值得拷问。因此我强烈要求,公安局、纪委、检察院介入严查南河店政府的涉嫌贪腐之行为,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还村民一个公道。如果不停止违建,对高西组组长进行追责,我将长期上访。希望书记能酌情考虑农民上访的不易,尽快办案,争取早日归还本组农民的口粮地(91亩地,其中66亩位于南河店大桥西白河南岸地名“上头稻田”和25亩位于本组自然村西南边一块地名里沟一块地名西地)。现在该地正在开发建房中,未有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更无任何用地手续(已到县国土局核实)。望书记大人明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5年1月1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南召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群众反映的91亩基本农田问题。 1、“西地”和“里沟”25亩土地位于南河店镇幸福社区,在南河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新区范围内。该宗土地是南河店镇政府于2011年通过和延岭沟村高西组签订征地协议所取得的,地类为旱地、草地。我局已于2012年1月10日对高德臣非法转让土地一案下发了召国土资罚决字[2011]1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2年4月24日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上头稻田”的64亩土地,经查对南河店镇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宗土地地类为滩涂,是水利用地,而非基本农田,是南河店镇政府于2013年1月29日通过和延岭沟村高西组签订征地协议(面积54.06亩)取得的,是幸福社区的后续工程,现土地已平整,未建有固定性建筑物,我局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p style="text-indent: 2em;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南阳市二十五小学给学生定的资料可真多。每年开学除了学校发放的教科书、资料外,额外又让买多本资料,具体的有<天天向上><倍速学习法><创维新课堂>,这些都是每个这学期开学集中购买的,费用达一百多元。开学之后也会时不时的让学生学习辅导书。学生说是老师让买的,而且就让去指定的那家小卖部。这是为什么,其中又有何缘由。若是真的符合规定,为什么学校不统一采购发放? 关键问题是每年买的资料学生也不做啊,我们家长问了学生说老师也不讲,那买它有啥用,学生说不买老师会狠狠批评。 今年,现在又开始让买了。盼望省长能帮帮我们家长,我们非常无奈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4年12月31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宛城区进行了认真查处。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该校除了国家免费发放的教科书及学生自愿购买新华书店推荐的教辅外,未要求学生购买网友所反映的《天天向上》、《倍速学习法》、《创维新课堂》三项学习资料。对于网友反映的该校教师让学生去指定的地方购买辅导书的情况,请网友说明具体班级及教师姓名,以便进行核实,一旦查实,将进行严肃的处理。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省长 我是安阳的居民 安阳的环保啥时能根治 就在这半个月里很多洗浴中心夜里私自燃烧煤锅炉,早晨起来散步空气中夹杂许多颗粒,窗户玻璃汽车。。。安阳的空气还是严重污染 不知您有何打算 政府有啥措施,是否应该委派安阳环保局查处取缔煤锅炉。。。。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安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首先感谢信访人对安阳市环境的关心和支持! 环境质量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为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紧紧围绕“城市转型、产业升级”主战略,以治污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改善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我市将以北京APEC会议期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应急行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环境质量就是最大的生产力,污染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的观念,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全面整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下面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有效控制和减轻煤烟型大气污染问题,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从2011年开始,我市就启动了市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安阳市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取缔整治燃煤锅炉的通知》(安政办〔2011〕32号)、《安阳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调整方案》(安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的通知》(安政办〔2012〕43号)等文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现状扩大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明确要求拆除4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广使用太阳能、天然气、集中供热、移动供热等清洁能源;对6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烟气脱硫限期治理。 2014年按照省政府《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豫政办〔2014〕53号)和《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安政〔2014〕7号)精神要求,2014年10月底之前,我市又完成了安阳市城市集中供热、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全部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任务。截止10月31日我市已拆除改造市区内燃煤锅炉342台。为了巩固安阳市区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成果,市环保局又成立了三个现场督导组各区燃煤锅炉拆除工作进行后督查,对于拆除后反弹的,一经发现,将依法拆除、没收,并扣缴所在地政府的生态补偿金。如果您发现市区内仍有单位使用燃煤锅炉,请拨打我们24小时环保投诉电话12369!相信一定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相信有了像您这样关心、支持环保人士的参与下,我市的环境质量一定会有新的改善。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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