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 增强三个意识 当好法治乡村建设生力军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高厚富
  扎实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基础和关键。大学生村官文化素质高、法治意识强,又身处农村一线,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理应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但要真正成为生力军,当前大学生村官还要切实增强三个意识。
 
  首先要增强机遇意识。相对而言,农村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保守、法治意识淡薄,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也导致部分大学生村官到村工作后入乡随俗,不惜放弃自身优势积极改变自己,以便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吹响了深化依法治国的号角,必将极大地加快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大学生村官要敏锐地意识到这是难得的历史机遇,是建功农村的崭新舞台。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带头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和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本领,从而在法治乡村建设的新征程中留下自己闪光的身影。
 
  其次要增强创新意识。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唤醒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自觉做到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是重要基础。但农村干部群众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思想认识有高有低,利益诉求多元多样,如何提高普法的实效性,是个极具挑战性的难题。对此,大学生村官要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在把握群众实际需求上下功夫,在化深奥为浅显中动脑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治意识、法律知识传输到农村干部群众的脑海、心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恰当的方式、持久的坚持,一定会取得“润物细无声”的喜人效果。
 
  再次要增强践行意识。法律只有在实际中得到完全执行,权威才能在人们的心中树立起来。大学生村官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自身要切实增强践行意识,无论是参与村级事务决策,还是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等等,都要以合乎法律规定为前提。同时,对违法违规现象要敢于较真,既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要以法为据,分析利害,增强法律在农村干部群众中的权威地位。总之,“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学生村官只有真正奉行法律至上,自觉践行法律要求,才能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而让自己的点滴言行都化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燎原之火。